阜阳市出台三十一条措施为企业减负解难

 近日,阜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31条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9年,市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提质增效、绿色制造、两化融合和信息消费、科技创新等。
  落实各项减税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减税政策措施。2019年1月1日起连续3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将我市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1.0升(含)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年税额标准降至法定最低标准。2019年3月1日起,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降至9%。
  实施更大力度降费。继续执行船闸收费下调10%减免政策。继续降低工商业用电、用气成本,进一步提高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延续实施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阶段性降至1%政策,依规延续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逐步调整为6%,企业生育保险费率逐步调整为0.4%。建设项目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1.2‰缴纳工伤保险费。
  大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采取设备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厂房、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力争全年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对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和北斗数据、机器人、生命健康、绿色建材等产业园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培育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国家级研发平台和省“一室一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企业全面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以及数据服务等先导产业领域前瞻性原创性科技成果,加速推动各类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和产业化。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阜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对我市高校院所及企业在阜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给予10%的补助,单项成果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与大院大所开展科技创新和研发转化等合作,对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省内外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和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最多跑一次”。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落实清理和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分批编制和公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开展工业建设项目“供地即开工”试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除较为复杂的登记业务外,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均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完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送思想、送政策、送项目、送要素、服务实体经济活动,建立优化环境优化服务的“双优”包保机制,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帮扶活动。建立市级领导与企业座谈制度,用好互联网+“四送一服”综合服务平台,落实省“四送一服”工作部署,继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集中活动。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完善市、县领导联系包保重大项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打造更有温度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