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发展改革委聚焦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困有所扶”

一是及时启动机制。按月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变动情况,按照30元/人/月的标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23年以来,满足价格补贴条件并启动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1次,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对8.64万人次发放价格补贴259.17万元。

二是动态完善清单。动态完善马鞍山市困难群众帮扶政策清单,调整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免费用气基数从每月3立方米提高至5立方米,累计向138户困难群体免费提供用气5.88万立方米,减免金额15.02万元。调整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最新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等家庭的免费用电基数从每月10度提高至15度,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三是补助特殊群体。兜牢民生底线,给予城市低保户缴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累计向120户城市低保户提供补助资金约8.9万元。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生活补贴,惠及城乡残疾人2.3万人次。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发展改革委